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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房屋管理局资产运营管理中心2020年决算

日期:2021-09-02 来源:区房管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

1、部门机构设置:

根据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办公室、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朝阳区房屋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京朝办字〔2019〕26号)文件精神,设立北京市朝阳区房屋管理局资产运营管理中心,内设12个职能组及项目站,分别为综合办公室、财务组、工程设备组、资产管理组、经营客服组、出租车项目组、柳芳物业站、东里九物业、望京物业站、朝新物业站、广渠路租赁站、小寺村租赁站。

2、部门职能情况

(1)贯彻落实国家及北京市关于房屋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负责辖区房屋租赁工作,并承担相应的安全管理责任。

(3)负责辖区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

(4)负责出租车辆的运营管理。

(5)完成上级单位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0人,实有人数0人;事业编制61人,实有人数32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2,366.934976万元,比上年减少232.371898万元,下降8.94%。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183.467488万元,比上年减少116.185949万元,下降8.9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83.46748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1,80.13081万元,比上年减少119.522627万元,下降9.20%,年末结转下年:33,366.78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项目支出1,180.1308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0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80.1308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42421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4%;城乡社区支出1,179.70659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9.9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0.4242121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0.424212万元,增长100%。其中: “残疾人事业”(款)2020年度决算0.4242121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0.424212万元,增长100%。其中:0.424212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社会残疾人保障金。

2、“城乡社区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1,179.706598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65.453102万元,下降5.26%。其中: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2020年度决算1,179.706598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65.453102万元,下降5.26%。其中:65.453102万元的减少,主要因为2020年全年我单位实际发放职工绩效工资比我单位年初预计金额要低,因此决算数据比预算数据低。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经费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不属于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车辆3台,36.6806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总体开展情况

北京市朝阳区房屋管理局资产运营管理中心,2020年度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是1,245.1597万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及绩效实现情况1,180.13081万元;年末结转下年:3.336678万元,预算完成度:95%,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未完成情况及原因分析主要是:2020年底单位补发职工绩效工资,财政对我单位预留额度较高,我单位实际发放数较低,因此决算数据比预算数据低。对2020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1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100%,涉及金额921.7433万元,项目实际完成金额:916.7513万元,完成度:99.46%。

我单位于2019年底向财政申请2020年预算拨款。该款财政已于2020年1月划拨到我单位,并由我单位按本单位每月用款进度支出所需款项。2020年年度全年财政预算拨款:12,451,597.00元,后追加残保金预算:4,242.12元;全年财政拨支出:11,801,308.10元;年末结转下年:33,366.78元。

其中500万以上项目年度总预算:921.7433万元,该项目为人员支出,其中:财政拨款金额(下达指标金额):921.7433万元;项目实际支出金额:916.7513万元,年末余4.992万元返还财政。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或绩效评价报告

详见绩效自评表